【发布单位】商务部、财政部【发布文号】商援发〔2008〕285号 【发布日期】2008-07-28
各有关工程监理企业: 为适应新形势下援外成套项目施工监理工作的需要,充分调动援外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,提高援外成套项目施工监理管理水平,特制定《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监理取费标准内部暂行规定》,现印发给你们,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。试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,请径与商务部(对外援助司)联系。 特此通知 取费标准的具体规定和通知文件扫描件请参看以下两个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来源:商务部 援外司 作者:日期:2008-09-28